产品中心
|
|
 |
联系我们
|
|
 |
电话:025-83997899 传真:025-56671585 手机:180 6161 5050 售后:159 5055 8388 网址:www.njtjxf.com 地址: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
|
|
|
 |
消防百科
|
|
|
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: 一、厂房、库房、高度不较过24m的科研楼(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); 二、较过800个座位的剧院、电影院、俱乐部和较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、体育馆; 三、体积较过5000m3的车站、码头、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、商店、病房楼、门诊楼、图书馆、书库等; 四、较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,较过六层的塔式住宅、通廊式住宅、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; 五、较过五层或体积较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; 六、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。 注:在一座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,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,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。
第8.4.2条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: 一、耐火等级为一、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、戊类厂房和库房(高层工业建筑除外);耐火等级为三、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较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较过5000m3的戊类厂房; 二、室内没有生产、生活给水管道,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较过5000m3的建筑物 | |
|